大家好,我是徐宥利律师。今天,我想介绍一个胜诉案例,我们从一位情妇那里获得了 2000 万韩元的赔偿金,这位情妇直接向原告坦白了自己的不忠行为,但在提起诉讼后,她却矢口否认,声称“我们不是已经同意不起诉(不起诉协议)了吗?”🚩
1. 案件概述(令人震惊的揭露 💔)
原告(委托人)一直过着平凡的家庭生活,直到有一天,她从被告的朋友那里得知了丈夫出轨的事实,而被告正是她丈夫的情妇。被告因丈夫试图与她分手而心怀怨恨,故意等到原告一家外出旅行时,通过她的朋友透露了婚外情的证据。
2. 被告无耻的主张(不起诉协议的抗辩 ✋)
诉讼开始后,被告改变了态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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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原告答应如果我给她证据,她就不会起诉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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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既然我们已经达成了协议(不起诉协议),那么这次诉讼是非法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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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索赔金额太高,应该减少。”
3. 徐宥利律师的关键协助(胜诉要点 🔍)
为了证明被告的主张是荒谬的借口,我采取了以下措施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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证明不存在不起诉协议: 我强调,被告的揭露是出于被告的报复心理而采取的自愿行为,而不是原告的劝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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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最高法院判例: 强调放弃审判权等重大协议必须有明确的意图,我辩称,仅凭被告单方面恳求宽大处理的短信,不能构成协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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强调婚外情的严重性: 我指出被告的恶意行为,例如每月约会 8 次,持续约 246 天,并将婚外情暴露给丈夫公司的员工,导致其受到纪律处分。
4. 法院的判决(结果 🎊)
法院没有接受被告关于不起诉协议的主张。法院裁定,“被告有义务赔偿原告的精神损害”,并命令被告向原告支付 2000 万韩元的赔偿金和滞纳金。

💡 律师的一句话: 经常有情妇为了逃避诉讼而提出虚假的主张,例如“我达成了协议”或“我被原谅了”。如果您处于不公平的境地,请咨询一位专家,他可以通过彻底的法律审查来驳倒对方无耻的辩论。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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